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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少女登场,假冒千金快闪开全文章节

英英昭 著

现代都市连载

小说推荐《天才少女登场,假冒千金快闪开》,讲述主角江天歌江铁军的甜蜜故事,作者“英英昭”倾心编著中,主要讲述的是:前世她前世过得很苦哈哈。有多苦?被精神虐待,言语pua,物质克扣,被抢大学名额,被逼嫁给二婚家暴老男人,因反抗被打死,尸体被卖去配冥婚……意识到自己重生到了那过得很苦的前世,她开始反抗了!她是被恶意调包的真千金?假千金想继续当大小姐?做梦吧!打回原形!亲爹想相认?你不靠谱,不认。她一个计算机天才,不当这鬼劳子真千金,也能混得风生水起!咱凭借实力家财万贯,谁也不靠!...

主角:江天歌江铁军   更新:2024-04-22 19: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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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江天歌江铁军的现代都市小说《天才少女登场,假冒千金快闪开全文章节》,由网络作家“英英昭”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小说推荐《天才少女登场,假冒千金快闪开》,讲述主角江天歌江铁军的甜蜜故事,作者“英英昭”倾心编著中,主要讲述的是:前世她前世过得很苦哈哈。有多苦?被精神虐待,言语pua,物质克扣,被抢大学名额,被逼嫁给二婚家暴老男人,因反抗被打死,尸体被卖去配冥婚……意识到自己重生到了那过得很苦的前世,她开始反抗了!她是被恶意调包的真千金?假千金想继续当大小姐?做梦吧!打回原形!亲爹想相认?你不靠谱,不认。她一个计算机天才,不当这鬼劳子真千金,也能混得风生水起!咱凭借实力家财万贯,谁也不靠!...

《天才少女登场,假冒千金快闪开全文章节》精彩片段


其他人哈哈笑起来。陈四云出声打趣说:“老江,那你可得有得记了。”

另一人也笑说:“向辉,我给你出个主意,你就瞅准着机会上他家去,不然,你可得有得等咯。”

听到他们的话,江天歌心下一动。

“江同志”。

“老江”。

“向辉”。

他就是江向辉?

江天歌悄悄打量这个被称作“江向辉”的男人。

……

年龄大约在四十五、六岁,粗犷的长相,国字脸,眉毛很粗,鼻子挺高,发际线也挺高。

根据从张梨花夫妻俩那儿得到的信息,这些日子里,江天歌查到了自己那有着血缘关系的爷爷,叫作江步清。

这个江步清,倒是曾在电视和报纸上露过面,但关于他的家庭信息,却很难找到。

还是前几天偶然看到的一份老报纸,上面有提到,江步清有一个叫作江向辉的儿子。

江向辉,就是在这个军分部任职的。

就是不知道,是不是眼前这个江向辉。

如果是的话,他会不会是她那不靠谱的亲爹?

江天歌把江向辉的五官都观察了个遍,没有找到他和她相像的地方,但这也不好说。

看江向辉和陆正西很熟的样子,或许她可以从陆正西这儿打听打听?

要说这一辈子,江天歌最不能适应的,就是闭塞的信息了。

要是在几十年后,不说老子、儿子、孙子了,就是祖宗十八代,给她十分钟,她足不出户,就能查得清清楚楚。

但在这个年代,想要找个人,得拐弯抹角的,一点一点地去打听。

麻烦。

……

在食堂里坐下后,江天歌就装作无意地问道:“刚才那位要找你吃饭的同志,是谁啊,你领导吗?”

她又体贴地说:“领导要叫你一起吃饭,你却拒绝,这样真的好吗?不然你回去找他们吧,我一个人吃就行。”

陆正西言简意赅地说:“不用。是领导。但不是我的领导。”

江天歌:“哦,懂了。”

江向辉职位比他高,但他不归江向辉管。

江天歌又问:“他叫江向辉?我听说,那位江步清老爷子的一个儿子,也叫江向辉,是他吗?”

陆正西抬眼看向江天歌。

看到他的眼神,江天歌:“……”

他这多疑的毛病,不去当侦探,可惜了。

江天歌扁扁嘴,“八卦一下不行吗,平头百姓闲着没事,就喜欢说一些家长里短。”

“你别老拿我当间谍坏分子来怀疑。你不是查过我了吗,你们部队也审过我,我的身份,真实可靠,我是根正苗红的好公民。”

想了想,江天歌又强调说:“你们军人为人民服务,我也为你们服务呢,我也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力的好青年,我们是并肩的伙伴,你这样怀疑我,会让我寒心的,知道吗!”

陆正西神情无奈,他轻轻叹了口气,说:“这种事情,最好不要八卦。”

江天歌“哦”了一声。那应该就是了。

她目光转了转,就说:“行,听你的,不八卦他。”

这么好说话?

陆正西心里正狐疑着,就又听到江天歌的话:“我看他好像很喜欢你,这是为什么?……难道……是他看上你了,想让你当他女婿?”

陆正西:“……”

江天歌无辜眨眼睛:“干嘛,你不是说不要八卦他吗,八卦你也不行?”

“说说,他是不是要招你当东床快婿?”

陆正西沉默了片刻,咬牙说:“……他没有女儿。”

“哦。”没有女儿。

那就放心了。江向辉的发际线,让她很有危机感。江向辉不是她的亲爹,她就可以不用担心自己的发际线了。

江天歌突然想到,以刚才江向辉对陆正西的态度,他们两家的关系,应该很不错。那她是不是可以找机会,去跟陆绪文打听打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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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歌:“剩下的,我自己看资料吧,我自学能力挺强的。你不是忙着吗?我就不耽误你时间了。”

听她这样说,王怀民当然高兴,给江天歌留下一沓资料,就钻他的办公室去了。

过了一会儿,王怀民又回来,问江天歌要身份证。

“有一些部门比较特殊,为了保险起见,需要先查一下你的身份。你放心,就只是查一下你的社会关系,不会有什么事的。”

江天歌点头,表示明白。名单上,除了普通的部委单位,还有不少军区单位,先对她来个政审,也没什么不对。

江天歌正翻包掏着身份证,突然就想到,三天前,被陆正西命令着掏身份证的事情。

她咬了咬牙,也不知道他查完了没有?等下次再遇到他,她不把场子找回来,她就跟他姓。

看到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王怀民面露惊讶地看向江天歌,“你才十八啊?”

看着一点都不像。

这并不是说江天歌的外表老。江天歌长得白,眼睛大而亮,是非常青春洋溢的长相,如果单看外表,说她是未成年,都不会有人怀疑。

但是,江天歌身上,有着一股独特的沉着和自信,这份独特的气质,是需要时间和经历来沉淀的。

也正是因为这份气质,会让人不自觉地觉得她很成熟。

江天歌没有理会他的惊讶,避重就轻地解释说:“嗯,我从小就长得比较着急,比较成熟。”

王怀民:“……”

——

下午,看时间差不多,江天歌就提前溜了。

回到李大娘家,把早上没收拾好的地方,好好地收拾了一番。

收拾好之后,看没有什么事了,她就出门逛悠。

现在太阳快落山了,没有猛烈的太阳晒着,正适合散步。走着走着,江天歌就被大栾树底下,乒乓球桌那儿的动静吸引住了。

看着一群人围在那儿打球,江天歌也有点心痒痒的,她也想打球。

在球桌这儿打球的,都是初高中年纪的,江天歌完美地混进其中。

乒乓球桌只有一张,但想要上场打球的人却不少,所以,上场的规则,就很简单粗暴:排好队,一个一个的,轮流来。输球了就得下场,换下一个,赢了的,就能继续打。

了解了规则,江天歌就去找队尾,直接排了进去。

等了十多分钟,就轮到她了,江天歌走过去拿起球拍。

“欸?你谁啊?哪儿来的?”看到突然窜出一个不认识的人,还是一个女的,肖志扬抬着下巴,瞪着眼问道。

“我今天刚住进来的,叫江天歌。”江天歌说着,对他扬了扬手上的拍子,“来,发球吧。”

肖志扬抬着下巴,盯着江天歌看了一会儿,就嘴巴一歪,说:“你一个女的,凑什么热闹,上一边站着去,没看到她们都在那儿吗。”

江天歌转头看去,这才发现,旁边有几个女生只是站着看着,没有排进队里。

所以呢?

她们不打,她也不能打?

肖志扬抬着下巴,鼻孔朝天,妥妥的一个犯了中二病的中二少年,江天歌冲他挑了挑眉,“你不会是怕输给我吧?”

一听这话,肖志扬就炸了。他肖志扬会输给她一个女的?

笑话!他刚才可是连赢了好几个人!

肖志扬跟气炸毛的猫似的,张牙舞爪地说道:“你一个女的,想打赢我,做梦吧!来,我和你打,输了,可别回去跟你妈哭鼻子,说我欺负你!”

“我一个球就能把你打趴!”

“嗯,来吧。”江天歌淡淡地点头,表情上透露着一股漫不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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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旁,一个大娘坐在地上,拍着大腿、哭天抢地的喊,“天杀的扒手!快来抓扒手啊!快来抓小偷啊!”

江天歌就很纳闷,这才是自己到北城的第一天,就让她撞见两个小偷了。

这儿的治安,不至于这么差吧?怎么她走到哪儿,哪儿就有小偷要抓?

江天歌心中虽然纳闷着,但追小偷的速度却没减慢。

那小偷,见有人追过来,他转身就往胡同里跑。

北城的胡同,七拐八拐,弯弯绕绕,就跟个迷宫似的。江天歌暗骂一声,也顾不上其他的,继续快跑着追上去。

这个小偷,应该是对附近的地形和布局都很熟悉的,他见江天歌紧追不舍,就从掏了个东西向后扔,趁着江天歌分神躲避的片刻,快速地翻墙跳到另一边。

江天歌想要翻墙追过去,但被追过来的陆绪文拦住了。

“算了,追不到了。”陆绪文是在胡同里从小玩到大的,知道在这些胡同里,一眨眼不看,就能消失个没影。

更何况,这个小偷,显然是提前准备好退路了的。

“这个应该就是他偷的东西。”陆绪文捡起小偷刚才扔下的布包,递给江天歌看。

江天歌还皱着眉看向那道墙,有些不甘心,但现在小偷早跑了,不甘心也没办法。她没接布包,让陆绪文拿着。

陆绪文拿着布袋,看着江天歌,感慨说:“你跑得真快,我差点儿就追不上你了。”

江天歌扫了他一眼,很想对他说“你本来就没追上,好么”,但是,想到她还有求于他,就不戳穿他了。

江天歌虽然很不想承认,但事实上,她是一个路痴。

平时去一个新地方,会有意地留意路两旁的标记,不让自己走丢。但刚才只顾着追小偷了,就没顾得上认路标,如果让她一个人走出去,不知道要走到什么时候。

看着前面又是分叉,又是拐弯的胡同路,江天歌眼睛眨了眨,看向陆绪文,建议说:

“我们一起回去吧,你的朋友,应该也还在御德坊门口等你。”

陆绪文没有觉察江天歌的用意,他点头答应,还谦让地要让江天歌走在前面。

江天歌无法,就和他并排走着,每到岔路口的时候,就不动声色地放慢脚步,让陆绪文先动。这么一来,两人成了很和谐默契的走路搭档。

但是,看在外人的眼里,却又是另一回事了。

如今,虽然不像前几年那样,男女走路要隔两三米远,但男女之间的相处,仍然很注意分寸。

一般来说,并排着走在一起的一男一女,不是有亲戚关系,就是处对象关系。

随意抬眼,看到前面的人影,陆正西并没有放在心上。

正当要收回目光时,他却定眼看向路旁的那两个身影。那两个身影里,有一个,是他侄子。

而另一个,是他几个小时前,还心生警惕的人。

他们怎么凑到一起的?是以前就认识了?还是今天才遇上的?

岔路上有一辆吉普车开过来,江天歌和陆绪文站到一旁,想等着汽车过去了,他们再走。

但是,吉普车到了两人面前,却停了下来。

江天歌正疑惑着,副驾驶旁的车窗就摇了下来。

车窗后的人,穿着一身军装,面容冷峻。

“九叔!”

江天歌看向车里的人。

是那个在苍南火车站,见过一面的帅气军人。

也是把她当成贼来盯的人。

九叔?

江天歌的目光在陆正西身上转着,他就是刚才陆绪文几个,在御德坊里,大说特说的男人?

盯着陆正西看了一会儿,江天歌又看向旁边一脸惊喜的陆绪文,他们是叔侄?看外表,他们的年龄没差几岁的样子。

“你们在干什么?”

心里正嘀咕着,突然响起的声音,把江天歌吓得心下一颤。

嗓音低沉,声音是很好听的,但语气却不怎么友好,质问的语气,语调也冷冷的,长辈的架势摆得很足。

江天歌微微地撇了下嘴。

又不是她的叔叔,他的长辈架势,对她没用。

陆绪文激动地说道:“九叔!你回来了!我们刚才在抓小偷!看,这就是那小偷偷的东西,我们抢回来了!”

抓小偷?

陆正西微微拧了拧眉,在火车站抓了一回了,现在又抓?小偷这么猖獗了?

对上陆正西看过来的目光,江天歌淡定地回视,用眼神回应他的疑惑:我也很纳闷呢。

“九叔,你现在是要去哪儿?回家吗?我和你一起走吧。”陆绪文说着,就要去开后坐的车门。

见他要上车,江天歌眼眸微瞪,连忙把人拉住,“你刚才不是说要回御德坊吗?你朋友还在等着你!”

陆旭文笑着:“我不过去了,我要跟我叔一起回家!你过去的时候,如果他们还在,就帮我跟他们说一声。”

江天歌:“……”

这迷宫一样的胡同,让她一个人,怎么走?

而且,也不知道是附近的人都去上班了,还是不爱出门逛悠,放眼望去,没看到一个可以问路的人。

陆正西的目光,在两人拽在一起的手臂上看了一眼,又在江天歌脸上转了一圈,心下了然,他敛眉默了默,就出声说道:“你们一起上来吧。”

陆绪文先钻进车里,又回头招呼江天歌,“江同志,上来吧,你要去哪?可以让我九叔送过去!”

见状,江天歌也没有推辞,对陆正西道了声谢,也上了车。

坐下后,她说:“麻烦把我送回到御德坊就行。”御德坊回招待所的路,她刚才已经记住了,可以自己回去。

陆正西只让司机开车,没有回应江天歌的话。江天歌也没再出声,安静地盯着车窗外看。

汽车开动后,陆绪文倾身趴在前排副驾驶位的座椅上,急切地要和他的九叔叙旧,嘴巴跟个机关枪似的。

陆正西坐在副驾驶位置上,陆绪文先上车,坐在了后排的左侧,江天歌后上车,坐在了后排的右侧,副驾驶位的正后方。

因为陆绪文趴副驾驶位座椅的动作,他的大半个身体,都横在了江天歌面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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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歌带着高金兰在西府井站下车。

“这哪儿哪儿都有路,要怎么走啊?”看着前面好几个路口的路,高金兰苦着脸犯难。

送佛送到西。江天歌就顺着地图,带着她往榆钱胡同的方向去。

“啊!哎呀!桂芳!”看到前面的人,高金兰激动地大喊,“桂芳!我是金兰啊!我到啦!”

江天歌看向被叫做桂芳的人,她四五十岁的年纪,身上是常见的保姆打扮,头发规矩地梳在脑后,穿着规矩,干净,腰上还系着围裙。

“呀!金兰!你这么快就到啦!”周桂芳也很激动,快步地跑回来,手上提着的酱油被她跑得一晃一晃的。

两姐妹激动地抓着手,“走!金兰,我带你到家里去,昨天我就跟老爷子和老太太说了你要来,跟他们打过招呼了!”

高金兰笑得见齿不见眼的,她心里虽然很激动,但也没忘记江天歌。

“小同志,走,我们一起!桂芳,这个小姑娘可帮了我大忙,是她带着我,我才找到这儿的,我们把她也带上吧!”

周桂芳这时才注意到一旁的江天歌。

听到高金兰的话,周桂芳皱着脸说:

“不行。我是提前打过招呼,才能把你带回家里。我那雇主家是有头有脸的人家,不能随便带人进去的。”

周听到桂芳这么直白的话,高金兰面色尴尬看向江天歌。

江天歌本来就没有去的打算,现在听到周桂芳的话,她对高金兰点了点头,就转身离开。

走了几步,就听到周桂芳压低着声音对高金兰说,“今天我那雇主家的三儿子回来,他可是在南边立了大功,回来要当大官的……”

渐行渐远,声音也越来越小。江天歌也没在意。

她一边走着一边找招待所。

榆钱胡同附近,就有一家招待所。

但从外面看去,门框上的牌匾破破烂烂的,门口堆着一堆没有清理的垃圾,江天歌看了一眼,就决定换一家。

又上了公交车,坐了两站,找到一家干净整洁的招待所。

定了房间后,她又问服务员拿了钥匙,去澡堂洗澡。

江天歌虽然没有洁癖,但她是习惯天天洗澡的人。

昨晚在火车上,没办法洗澡,在招待所的澡堂洗过了澡,把自己从上到下都收拾整齐了,江天歌才感觉身上舒坦了。

因为在火车上睡了一整天,江天歌现在不困,但却有些饿了。

北城最有名的,莫过于烤鸭了。江天歌研究了一番,决定去一家叫作御德坊的餐馆,听说那儿的烤鸭很出名。

御德坊的名头很响亮,“八十多年老字号”、“大师傅是宫廷御膳传人”、还有什么“末代皇帝的亲弟弟亲口称赞”,贴了不少标签,营销宣传得很到位。

门口的牌匾,内里的装潢摆设,应该也都是花过心思的,大气明亮,古香古色,的确有那么点儿宫廷御膳的味道。

看了下菜单,江天歌把想吃的,都点上了。最后,她犹豫了一会,点了一份豆汁。

上辈子,她也经常来北城。但每次出来外面吃饭,不是和同事一起,就是和朋友一起的,他们都不喝豆汁,所以她也一直都没有尝过豆汁。

今天,是她一个人出来吃,看着菜单上的那几个字,她就突然有些好奇,都说豆汁难喝,那它到底是什么味的?

听说有些老北城人,很爱喝豆汁。按照她的身世,她的亲生父母,应该也算得上是老北城人。

既然这样,那会不会,她也遗传了能接受豆汁的味蕾?

想到这,江天歌就有些跃跃欲试。

等了一会儿,服务员把豆汁送了上来。外观上看,它跟豆浆很像,都是乳白色的,很正常的颜色。

江天歌又凑近,闻了闻它的味道,味道也还好,并没有难闻的气味。

江天歌放下心来,把碗端到嘴边,喝了一大口。

豆汁进到喉咙,江天歌就感觉到不对劲了。

“呃呕……”

江天歌:“!”

灵魂和味蕾同时被虐待,是什么感觉?就她此刻的感觉。

她那有血缘关系的爹妈,根本没有把能接受豆汁的味蕾遗传给她!果然是不靠谱的!

“哈哈……”

江天歌:“……”

连喝了好几口水,把嘴里的那股味压下,江天歌才有时间扭头去看嘲笑她的人。

是一个剪着寸头、鼻梁高挺的男生,十八九岁的年纪。

看到她看过来,男生冲她咧嘴笑了下,露出两颗虎牙,从表情上能看出他有些心虚。

盯着他打量了一番,江天歌才收回目光。

——

“陆绪文,你干嘛?”李政云看陆绪文问发愣,也转过头,看到一个皮肤很白、长得很好看的女生。

他回过头来,疑惑地问陆绪文,“你认识?”

陆绪文摇头,“不认识。”

李政云脸上露出意味深长的笑,“不认识你还盯着别人看?还对别人笑?”

陆绪文不理他,只催促说,“快点吃,吃完我要回家。”

“欸,别呀,等吃完了,我们再去和附中那帮人打一场,好好挫挫他们的锐气,看他们以后还敢不敢嚣张。”李政云兴致昂扬地说道。

不管在哪里,每个学校,都有一些混日子的人。

本来,他们不是附中的,附中的那几个刺头,和他们也扯不上关系。但是,谁叫他们竟敢欺负他的妹妹,李政云就彻底和他们杠上了。

架是不能经常打,但总要在其他的方面,挫挫他们的锐气。

刚才,他们就在篮球场上,把附中那几个自称为是“球场霸王”的人,打得落花流水,灰头土脸,非常解气!

对待敌人,就应该要乘胜追击,一鼓作气地把他们的气焰都给消灭了!“他们肯定还在那儿,我们吃完再过去!”

但陆绪文却没什么兴趣了,“要打你们去打,我不去了。我九叔今天回来,我要早点回家。”

听到他的话,李政云几人都抬起头来,诧异地看向陆绪文。

“今天回来?”李政云也不惦记打球的事情了,他好奇地问道,“听说这次演习,你九叔又立大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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