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萧霁温知渝的现代都市小说《文章全文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由网络作家“荒野塞壬”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是难得一见的高质量好文,萧霁温知渝是作者“荒野塞壬”笔下的关键人物,精彩桥段值得一看:评分刚出,会涨,不必在意(甜宠双洁救赎小白权谋微强取豪夺)因为一场车祸,温知渝穿书了,为了回家,她接受了任务---养大权臣萧霁,如今还是个和野狗抢食的小乞丐,温知渝含辛茹苦的将萧霁养大,风光霁月,温润如玉,等到他高中状元,认祖归宗,温知渝心满意足的“病死”了。三年后,温知渝被扔回来了,如今她养大的崽子权倾朝野,是有名的奸臣佞相,世界崩坏,踢温知渝回来收拾烂摊子。温知渝再次见到萧霁的时候,那个人凤眼含泪,表情冷淡,眼神阴戾“阿姐骗我。”,温知渝方才知道,她死的那一天,曾经的阿霁也“死”了。“阿姐想要我成为什么样子,我就...
《文章全文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精彩片段
温知渝看了看还有些陌生的院子,仔细想了想,摆摆手“找个木匠来吧,好歹是要住上三年的,别委屈了自己,找木匠来定制吧,尤其是阿霁的书房,不能马虎。”
“好嘞!那我这就去打听—下附近的木匠。”宋招月第—次离家这样远,对府城的日子还是茫然又担心的,只能让自己忙碌—些,好让自己来不及害怕。
宋招月在温家待了几年,人和当初那个乡野丫头已是截然不同,她知道,温家是有大机缘的,将来得去京城,姑娘教了她,她也得学着管家了。
将来若是温府辉煌了,她这个掌家姑姑的地位自然也是水涨船高,宋招月还看不清自己的将来,可来府城之前,她曾回家看了看,见到了自己过去的姐妹,她们如今已经成亲当娘了,过着—眼看到头的日子。
宋招月不想成为那样的人,也不想去过那样的日子。
温霁那日从府学回来的时候,宋招月正在和木匠交涉“这桌子是我家姑娘和少爷写字的,可得千万光滑。”
纸笔都是不便宜的东西,木匠也清楚这家是个秀才郎,干活自然也要更尽心—些。
温霁没有打扰,悄然进了家门,温知渝正坐在桌子前奋笔疾书,直到温霁回来,才放下笔打算休息—会儿,“今日怎么回来的这么早?”温知渝摸了摸旁边的茶杯,这个朝代,交通不便是硬伤,府城的水果便要比溪源县的种类多上不少,甚至都能让温知渝给自己熬个水果茶了。
“今日夫子留了—篇策论,说是放学半日,让我们仔细想想如何写策论。”
策论,这让温知渝想起了她当初被论文支配的恐惧。
其实真要说起来,温知渝虽然算不得天才,也算是聪明,二十岁大学毕业,小学的时候,可是跳了两级的人才,最重要的是,她是个文科生啊。
可现在,温知渝看过温霁写的策论,字认识,句子也能读出来,但通篇读完之后,温知渝发现,她看不懂啊!繁体字,古文,她不认识也正常,温知渝安慰自己,然后转而看着温霁,—脸淡然“嗯,写的不错。”
自那之后,温知渝再也没看过温霁的课业了。
温知渝打了个哈欠“招月那边还在说吗?”
“嗯,我回来的时候,还在说书桌的样式。”温霁如实说了。
“说起来,招月来了府城之后,好似能干了不少,果然人都是有潜力的啊。”温知渝将自己壶中的水给温霁倒了—杯。
“小小年纪,就不能喝—点甜的吗?那苦丁茶是小孩子喝的吗?”
温霁拿着茶杯,虽然是水果茶,但并不过分甜,反倒是水果的清香更多—些,温霁不主动去喝这些,但只要温知渝给他倒了,他就—定会喝。
“此处是府城,人多,事情也多,招月能顶事也好,否则就得另请人管家了。”温霁铺开—张纸,也不急着下笔,先和温知渝说起话来。
温知渝总说他太闷,会不讨人喜欢的,所以让温霁每日都得和她聊天,—定要聊够时间才行,这事温知渝那天或许只是随口—说,转而就忘了个干净,但是温霁却—丝不苟的执行着的温知渝的规矩。
“等写完这个故事,我和招月再去府城瞧个热闹。”温知渝眼前的稿纸,摞了—叠又—叠。
这些年,温知渝每年出两个故事,稳定更新,每—本的风格都不—样,郭家书坊的话本子,半壁江山都出自温知渝之手,赚了个盆满钵满,而温知渝靠这些话本分成得来的银子也源源不断,郭家还想着长期合作,自然不会克扣她的银两。
温知渝来到大胤已经一年了,她从一个现代人终于勉强融入了这个时代。
温知渝打着几个鸡蛋,将蛋黄和蛋清分开,虽然这个地方没有电,没有网络,但好歹她锻炼了身体,她现在身体倍棒。
温知渝今天让李婶不必来了,今日是个特殊的日子,四月初十,她从那个脏污逼仄的小巷子中找到温霁的日子,温知渝将那一日定为了温霁的生辰。
今日温霁该九岁了,温知渝打算做个水果蛋糕,给温霁一点小小的美食震撼。
温霁推门而入的时候,手中提着一个小篮子,看起来还有些不高兴。
温霁走进厨房的时候,温知渝正在忙碌,看着温知渝的身影,温霁绷紧的唇线,终于露出一丝很浅的笑容“阿姐,怎么是你在做午食?李婶呢?”
“我没让李婶今天来,今天不是你生辰吗?阿姐给你做个吃食,你肯定没吃过。”温知渝回头看他,然后将人招呼过来“过来帮忙。”
今日温霁生辰,温知渝是想要让他饭来张口的,可没有电动打蛋器的时代,打奶油实在是太过艰难了。
温霁走过去,将小篮子放在灶台上,接替了温知渝手中的活计。
“朝着一个方向搅拌,速度要快,等我说好了才行。”
温知渝打算去准备别的东西,然后就看到了那个小篮子,篮子不大,里面装着满满一篮子的红色小果子,看上去像是樱桃。
温知渝拿起一个吃了,酸酸甜甜的,味道还是不错的“阿霁,你在哪买来的?什么果子啊?还挺好吃的。”
温霁扭头,看到了温知渝正在吃果子,略微犹豫了一下“阿姐,这不是我买的,是宋家三哥让我带回来的。”温霁的声音有些艰涩,是显而易见的不高兴。
温知渝没有在意温霁的语气,只是看着那个小篮子,果子的确好吃,可这送的人,却让人有些为难。
温知渝拿起两个果子走过去,顺手给温霁塞了一个进嘴里。
温霁还没来得及开口,温知渝吃着果子,声音却不含糊“这果子多少银子,你到时候给宋家送去吧。”
“好。”温霁下意识的应了一声,心中隐隐的不悦一扫而去,又想着遮掩一下“阿姐,你当真不喜欢宋三哥吗?”
宋家三郎,那个据说宋家顶顶有出息的儿子,去年回家之后,在溪源县开了一家镖局,宋家的地位也眼见着水涨船高。
温知渝不过和那个人打过几个照面,话都没说几句,没两日,温知渝就听说宋三郎喜欢她,她当时就委婉的拒绝了,可这大半年过去了,这人还是时不时送东西,这讨好,真诚而笨拙。
温知渝轻轻摇头“我还不至于连是否喜欢都分不清。”
其实,宋三郎那个人还是不错的,若是放在现代他们遇到了,温知渝说不定真的会给他一个机会,两个人说不准会有机会谈一段恋爱。
可如今,温知渝心如止水,只有她知道,她在这个世界只有十年的时间,她不会在这个地方结婚生子,更不会和人白头偕老。
十年的时间,其实也没有那么漫长,温知渝还要回家,她在这个世上不应该有太多的牵挂,只温霁一个就够了。
温霁将奶油搅拌好,温知渝就赶着他出厨房了,温霁离开了厨房就拿着银子去了宋家。
宋三郎回来之后没多久就让宋家另买了个大宅子,与原来的宅子打通之后,变成了东二巷子最大的宅子。
宋三郎看着温霁递过来的银子,眼神顿时黯淡了下来,温霁还特意说了一句“是我阿姐让人送来的。”宋三郎忍不住萎靡了神色,却又很快打起了精神,看着温霁,刚想露出个笑来,温霁却开口了。
宋三郎是知道的,温家的小少爷是个读书人,他从前是看不惯读书人的,可见过温霁之后,他又觉得,读书人也并非全都是没用的酸儒。
“宋三哥的年纪也不小了,如今您也是不少人心中的乘龙快婿,您不必一心放在我阿姐身上。”
宋三郎当然知道,可宋三郎就是忘不了,他离家数年回家的那一天,刚进入巷子,还没走几步,宋三郎就看到了温知渝。
穿着浅碧色衣裙的少女,双瞳剪水,眉眼漾着浅笑,撞入他的心里。
可郎有情妾无意,宋三郎这大半年的时间,半分长进都没有,可让他放弃,他却又实在不甘心。
温霁看出来了宋三郎的意思,便干脆将话说的重了一些。
“您这样,真的会让我阿姐为难,阿姐孤身一人带着我,已经十分不易了,所以阿姐一向低调,可你的所作所为带来的只是流言蜚语。”
温霁看着宋三郎陡然变化的神色,知道如今这人总算是听进去了,便满意的告辞离开了。
若是阿姐喜欢他,或许会难办一些,可阿姐不喜欢他,既然如此,那就没什么顾忌的了。
蛋糕上是要插蜡烛的,如今的蜡烛都十分粗长,最后只能温知渝自己做出来九根极细的蜡烛。
终于等到了天色暗下来了,温知渝点燃了蛋糕上的蜡烛。
“好了,阿霁,生辰一年只有一次,许愿的机会也只有一次,可要抓紧机会啊。”
温霁点点头,看着蛋糕上的蜡烛,晃动着细小的火光,温霁闭上眼,在心底说出自己的心愿。
“好了,快吹蜡烛吧。”
温霁鼓起腮帮子,吹灭了蜡烛。
温知渝对自己做饭的手艺还是有几分自信的,尤其是今日,做的可都是耗费时间的精致菜色。
温霁口味偏淡,所以要鲜美,这可比用料麻烦的多,不过看起来效果不错。
“好吃吧。”
“嗯,阿姐做的很好吃。”
“所以以后给我好好吃饭,什么不重口腹之欲啊,那还是正常人吗?”
“阿姐说的是。”
温霁一向在吃食上不讲究,前些日子还说圣人言,君子不重口腹之欲,这是阿姐变着法子说服他呢。
阿姐总想让他多在意一些事,可他只在乎阿姐啊。
“那不听圣人的,只听阿姐的。”
温知渝看着温霁好不容易的休沐日,却要在家中打扫房间,难得有些不好意思。
“阿霁,你别忙了,等你去上学的时候,我再打扫就行了。”
温霁拿着抹布擦着桌子的死角“阿姐平日已经很忙了,反正我今日休沐,也有时间做这些事。”
温知渝正在算她的存款,如今她方才不过养了温霁三个月,就花出去十两银子,别人家能用一年的银钱,她三个月就用了,而且她已经尽量节省了。
温知渝拿出五两碎银子,其他的都收了起来。
温霁进来的时候,温知渝还在拨弄一摞铜板,温霁还没走近,温知渝就拿了个荷包将铜板装起来,然后将沉甸甸的荷包递给温霁。
“来,阿霁,这是零花钱,平日肚子饿了,记得买点心吃。”
温霁拿着那个沉甸甸的荷包,零用钱,平日他的同窗有个三五个铜板,就是极让人羡慕的事情了,除了他的阿姐,每次都给他装满一个荷包。
温霁平日几乎不会花用,只在有时候见到家中的点心和果子没有了,会在下学回家的时候给温知渝带一些回来。
“今日正好你休沐,我们去牙行看看吧。”温知渝将碎银子塞进自己的荷包“家中只我们两个人到底是有些不方便,有些粗使活计,还是要找个能干的婆子最好。”
温知渝刚带着温霁回来的时候,就说着要找个做事的,可三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找到合适的。
“阿姐不是说要请隔壁的婶子们帮忙找吗?怎么又要去牙行了?”
温霁平日读书时间也紧,他开蒙的时间太晚了,虽然背书是天赋,可有些东西,却是要靠勤学苦练的,尤其是写字,只能一个字一个字的练习。
所以家中的事情,温知渝不主动说,温霁也的确不太清楚。
“这个啊,别提了,是给介绍了不少人,可我瞧过了,没几个能用的,到时候若是用的不好不用了,还得和邻里闹矛盾。”温知渝这理由倒也说得过去,但她没说的是,还有人给她介绍了家中无父母的单身汉,这可真的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若是真的让进了门,谁知道是当长工,还是上门婿。
温霁却自己想清楚了,这些人是在有意试探阿姐的底线。
“那的确是去牙行好一些,虽然花用会多一些,可事情本身却是简单了不少的。”
温知渝点头“可不是吗?咱们家就两个人,心眼多一些,思虑多一些也是应该的。”
不过,温知渝掐住温霁的脸颊,三个月的时间,温霁原本瘦削的不见肉的脸颊,如今也鼓起来了,毕竟温霁这个年纪,吃喝的好,养出一点肉来再正常不过了。
“这些都是大人该想的,你这个小孩,就别操心了。”
温知渝收拾了桌子上的东西,就要带着温霁去牙行,温霁依旧一脸严肃“这件事,自然该我和阿姐一起去的。”温霁比谁都清楚,他家的阿姐心善又好骗,所以他得警醒些。
但是两个人还没出门,房门就被敲响了,温知渝去换衣服,让温霁去开门看看来人。
温霁看了一眼面前的婆子,客气有礼的喊了一声“宋二嫂。”
宋家是东二巷子最里面那一户人家,一大家子住在一个小院子里,老人和孩子都不少,家中的男丁都出去做苦力找活计了,才让一家子的生活勉强过得去。
生活在县城里的人,若是没个正式的活计,过得是要比农家更难的,毕竟一应吃用,全都是要用银钱买的,这宋二嫂是宋家的二媳妇,宋家的人平日极少和巷子里的人相处,偶尔遇到都是来去匆匆的样子。
温家在东二巷子里是极为出名的,温家有个风吹草动,巷子里的人背后都要议论一下。
一个正值婚嫁年纪的漂亮姑娘,带着个八岁的幼弟,再加上家中有些薄产,若是得了手,可不就是一块肥肉吗?
可没几日,巷子里人人都知道,这温家的小少爷是个神童,听闻那开书院的举人老爷可是特意减免了束脩,就为了收下这个学生。
自那之后,温家的风言风语一夜就消失了个大半。
平日见到温霁,宋二嫂还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可今个,看着温霁招呼他们进来坐在院子中和他们说话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对着一个八岁的孩子,竟然不自觉的紧张起来。
宋家自然也听说了,温家的小儿子幼年被拐走,三个月前才找回,在这之前,分明只是个在街上讨生活的乞儿,有些人说起的时候,言语之中自然多有不屑。
可在她看来,眼前这孩子,瞧着和从小锦衣玉食养着的小少爷也无甚差别。
“温小少爷,不知温姑娘可在家中?”
“在的,阿姐同我打算去一趟牙行,家中要个做杂事的,正打算出门呢。”
温霁说着的时候,余光看了一眼跟着宋二嫂的妇人,那人听着牙行之后,神情便更拘谨了几分。
这城中,男人还能去扛大包赚个辛苦钱,可女人想要找个活计,艰难许多不说,月钱也低。
这温家就两个主子,看着也是好相与的,说是要个粗使婆子,活计瞧着也轻松。
平日,这粗使婆子丫鬟,都得是富贵人家才用得起的,便是这东二巷子里,不少人能供着家中孩子读书,却没听说有哪家请婆子的。
宋二嫂也听说了,温家姑娘推拒了不少介绍来的,可这到底是个赚钱又稳定的活计,温家条件苛刻些也是应该的,她也是想带着娘家嫂子来看看,说不准就成了呢?也能让她在娘家得个脸。
“宋二嫂带着的这位婶婶可也是来找活的?”
温霁主动开了口,面前那两个妇人忙不迭的点头,按理来说,她该等着温姑娘来说的,可盯着温霁,她不自觉的就开了口“这是我娘家嫂嫂,干活利落,人也老实,想着找个活计,这不您家中也找婆子吗?”
“小少爷,我在乡下是干过农活的,有的是力气,我啥脏活累活都能干。”那妇人开了口,还有些怯懦。
温霁打量着眼前的妇人,极普通的长相,和寻常农妇没什么区别,农活做多了,便显出几分老态来。
“不知婶婶家中还有什么人吗?”
“家中两个姑娘都十一二岁,还有个男娃,刚满六岁,男人在田里忙活,还有婆母和公爹。”
宋李氏不敢隐瞒,老老实实的说了。
虽然眼前坐着的只是个八岁的孩子,可她却莫名觉得惶恐,这读书人就是不一般啊。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