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人从来不讲究什么门当户对,所以我也成为了芸芸众生中,很喜欢他的一个。
我暗恋了他三年,最后在毕业的时候,鼓起勇气在放学的路上把他拦住。
那时我把这份粉色的情书递到他面前,希望他考虑一下我。
他只是轻笑一声,叫我走开。
我固执地要把信给他,他皱着眉接过,然后丢进了垃圾桶。
他潇洒走掉,我追出去的时候看到了一个女孩牵住了他的手。
原来他已经有了女朋友。
我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自此全部消失殆尽。
那封没送出去的书信,也被我从垃圾桶里翻了出来。
再后来我犯了心脏病,差点死掉。
却在二十岁那年植入了他初恋的心脏,获得了新生。
14时隔多年的情书并不算什么,只能称为一个年少时的遗憾。
南贺亭颤抖着手把它封回去,当做什么都没看到过。
我悔恨得要命,早知道死之前就把它们全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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