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的美文同人小说《大陆赞歌》,由网络作家“蓝鲸小鱼”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一场发生在异世界大陆的冒险故事。传说与现实的交织,战争与梦想的共鸣,爱与魔法的投影。他们是大陆角落里的乡下贵族,刚刚怀揣着梦想踏上冒险的旅程;他们是隐藏在阴影下黑暗势力,妄图将和平的世界全部打破。年轻的少年碰撞邪恶的黑暗,光明终将胜利。历经了艰难险阻,少年们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一曲荡气回肠的英雄赞歌,响彻大陆,美丽的传说,流传千古,经久不息。
《大陆赞歌》精彩片段
沉重的喘息声,在昏暗的城堡大厅中响起,呼哧呼哧。
一群身披黑衣头戴尖顶罩帽的神秘人,跪坐在一起,手拉着手,顺着一股奇异的节奏在缓慢的晃动着身躯。他们每个人妖异的血红色双瞳中,都在闪烁诡异的光芒。
黑衣人的面前,是城堡大厅的地面,那里有五根火炬在燃烧。火焰,一种奇异的蓝色火焰,在火炬顶端如精灵般跳动。同样是蓝色的光线,从城堡顶上的五芒星圆孔中透出,在地面映射出一个巨大的五芒星符号。而燃着蓝色火焰的五根火炬,就位于五芒星的五处顶点。
火炬之间,倒映的蓝色光线下,是一条涓涓细流,细流中流淌的并不是水,而是暗红色的不知名液体,“噗嘟噗嘟”,还不时翻卷起来,释放出一股恶心至极的酸腐臭味。
许久之后,跪坐的人停止了动作,一名似乎是领头的黑衣人,匍行到五芒星的的中心,低声说了些什么,猛然起身,抽出一把利刃,对着自己的胸膛就是一刀。
热血喷涌而出,溅射到四周的火炬,蓝色火焰被鲜血刺激,一下爆发开来,熊熊烈焰,完全笼罩了五芒星中的那具正在喷洒鲜血的尸体。
而在四周的黑衣人,似乎没有看到五芒星中的异象,反而开始大声念诵起咒语,那阴森的语气,让城堡中的气氛更加诡异起来:
“黑暗圣火,佑我荣光。焚我之心,燃我之血。食我之肉,噬我之骨。大陆破碎,长海为空,风云再起,天翻地覆,黑暗崛起,魔法无涯。”
落日山脉总是在红蓝两颗星球(注1)落下前的余晖里映射出巨大的阴影,笼罩着山边一座小小的庄园。庄园不大,区区一座不高的石质小城堡,几座棚屋搭在城堡的墙边,周围是几十户名居拱卫着,再往外,则是几十顷的小麦田。
落日山脉的巨大的阴影里,民居的烟囱里,寥寥炊烟腾空而起,孩子们追逐打闹的嬉笑声响彻田野,一派安宁祥和的生活景象。城堡里,叮叮咚咚的一片嘈杂,那是城堡的帮工在忙着越冬的准备,几名厨娘和帮佣小姑娘在城堡里进进出出,各自做着自己的事。
这是一个典型的大陆西境小贵族的城堡庄园。
城堡的主人,克斯特家的少爷坐在城堡院子中的躺椅上假寐,脸上罩着一顶草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魂游万千。
“老爷,该吃饭了!”身边传来了苍老稳重的声音,应该是管家德鲁大叔吧。这个中年男人一直做着克斯特家族的管家,是个老成持重的人,做事刻板无趣,总是像时钟一样精准。克斯特老爷去世了,克斯特少爷成了新任的老爷,德鲁大叔还是有些不太适应新老爷的做派。
克斯特很早就被上一任老爷送去王都求学,常年在王都无人管束,混迹于城内市场,赌钱遛狗打架喝酒。年纪不大却在王都治安队留下了斑斑劣迹。
老爷去世,克斯特中断了在王都的学业,回来继承家产。对这个大陆上的贵族少爷来说,守着几百顷小麦田自是饿不到肚子。然而,这个小小的庄园真的是太过于无聊了些。于是,德鲁大叔眼中新任的克斯特老爷,就总是百无聊赖的躺在躺椅上,一睡就是一天。
德鲁大叔不知道,克斯特其实并没有在睡觉,他的脑海中,每时每刻都在幻想着仗剑走大陆,凌空渡长海。
这片没有名字的大陆,在学者口中和书本的文字里,已经存续了好几千年的历史。对应的,是一片被称作“长海”的辽阔水域,坐落在大陆的东边。克斯特所在的庄园,在大陆西境的卡曼公国境内,紧贴着落日山这条贯穿大陆南北,近乎于大陆西边终点雄伟山脉。
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大陆有着大大小小数十个国家,雄踞北方的霸主德西克帝国以及东方巨龙圣何塞帝国是这片大陆最为强大的两个国家,九国商盟组成的商业共同体是大陆的第三个强大势力。卡曼公国,就是商盟里最不起眼的小国,出产小麦,靠和别国贸易酒类生存。
在以前,有时候,会有落日山脉里出来的的冒险者进入庄园做客,他们似乎是克斯特老爷和德鲁大叔的朋友。那会儿他们在餐厅一起喝酒吃肉,开心了就会冲着当年还小的克斯特少爷说一些奇怪的冒险故事,有什么飞舞的剑啊,绚丽的魔法啊,特殊的生物等等,年幼的克斯特,听了那么多故事,从小就幻想着自己的冒险生涯。
不过事实是,新任的克斯特老爷,每天只有无聊的工作。
当清晨来临之际,红、蓝两颗星球一前一后蹦出地平线,分别各自发出柔和的白光和刺目的红光。
克斯特老爷总是在这时候,穿上领主服,开始一天的生活。领主服是一件贵族式呢子大衣,老爹总说,这件领主服是克斯特爷爷的爷爷从卡曼大公手里拿来的领主授勋的礼物。当然克斯特心里是不信的,他小时候看到他老爹从王都裁缝铺里领回的这件羊呢大衣,当然克斯特可不敢戳破这个事实。
领主服穿在身上,克斯特觉得自己变大了不少,气宇轩昂的自己,在小侍女眼中,应该相当高大吧。这个小侍女以前好像总是满脸雀斑的,现在有点不对劲啊,怎么漂亮了这么多呢!
“莲娜,你知道吗,老爷我在王都的时候,也是个很受欢迎的贵公子呢”。克斯特翘着二郎腿,冲着给自己打理衣领的侍女说到。
“不会吧,少爷,我记得您去年回来的时候和德鲁大叔说一封女孩子的情书都没有收到呢。”
“莲娜,你就不觉得你自己的记忆力不是很好嘛,你说的那个领主少爷,是南边村子的胖少爷吧。”
“不是啊,少爷,就是去年夏天回来度假的时候,你在马厩和德鲁大叔学骑马时候说的啊。”
“那么,好吧。”克斯特垂头丧气道。
“不对啊,你一个侍女,跟着我去马厩干嘛!你对我有企图啊,莲娜。”克斯特忽然又笑道。
莲娜脸色一红,“啊,少爷,米帕大婶喊我去厨房帮忙来着。我走了,走了!”
看,多么可爱的侍女。克斯特老爷如是想。
吃过了晚餐,又过了一天无聊生活的克斯特,让侍女点起了油灯,坐在桌前看一本名叫《迷雾森林的怪人》的冒险故事,一边看一边哈哈大笑,这里面的主人公,跑到迷雾森林,然后被三个头的大胖子给绑了,差点被炖成了肉汤。
莲娜,那个小侍女,坐在桌旁陪着克斯特,“少爷啊(注2),最近怎么都没有冒险者来我们庄园做客了,我好喜欢听他们讲的故事。”
“不知道啊”,克斯特看着书,头也没抬,“德鲁大叔,最近没有冒险者来吗?”
德鲁大叔坐在屋子的另一头喝茶,听克斯特在问,拍了怕脑门,站起来走到桌边,从抽屉里抽出一封羊皮信笺,边递给克斯特边说:
“前几天,治安官那边给了通告说是落日山里最近发生野兽骚动,经常性的攻击路人,所以提醒各冒险者尽量不要深入落日山。”
克斯特接过信笺,仔细看了看,然后朝着莲娜笑道,“你看,估计是这个原因吧。”
三人一时无话。
“咚咚咚,咚咚咚”,正在此时,庄园大门口响起了敲门声。“领主老爷在吗,有事求助!”一声粗犷的叫门声。
克斯特奇道,这么晚了,怎么还有人来,发生什么事了吗?“德鲁大叔,去看看”,克斯特吩咐。
“好的,老爷,我去看看发生了什么。”德鲁赶紧跑去开门。不一会,他领着一名黑衣中年人走进了城堡。
黑衣人走进屋内,来到克斯特的面前,匆匆行了一礼,“您好,尊贵的领主老爷,我是冒险者公会的一名猎人,奉公会的命令,进入落日山脉有公务。手头有要紧的消息要连夜送去王都的冒险者公会,可是我的马不慎摔断了腿,在附近,看到了领主您的庄园,所以想过来向领主老爷借用一匹马!”
克斯特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全身都包在黑衣里的人,他身材修长,孔武有力,一看就是常年在野外冒险的人。
“老爷,您看?”德鲁的犹豫看着庄园的主人。
“你要借马?”克斯特不急不慢的问道。
“是的,手头有要紧的消息要紧急送往公会,这位领主老爷,麻烦了,事情紧急。”同时递过来冒险者公会的身份标识以及信件花押,看来所说不错。
“要不,马借给他,我陪他跑一趟?”见克斯特没有说话,德鲁大叔轻声问道。
“那倒不用”克斯特打断德鲁,“德鲁大叔,我陪他跑一趟王都吧。到时候送到信了,我刚好把马带回来。顺便,我想回王都学院,借一些书回来。”
“老爷,现在天色这么晚,治安官最近又有通告,要不还是我去一趟吧”德鲁犹豫着。
“别说了,少爷我去王都也有事。你在家看着咱们的庄园,我争取速去速回。”
克斯特眼珠转了转,心里暗暗想到,这段时间也太无聊了,白天还想着能不能去王都呆几天,这不正好嘛。
德鲁是个管家,当然拦不住领主老爷,于是就带着黑衣人去马厩挑了一匹马。
这会克斯特已经在莲娜的帮助下,换了一身猎装,提了自己的小旅行包。和黑衣冒险者一起,冲进了黑夜。
“德鲁大叔,这大晚上的,少爷怎么这么冲动。”莲娜在大厅,一脸担忧的问管家,“出门在外的,遇到危险怎么办啊,刚才你们不是还在说治安官说的什么。”
“别怕,莲娜,治安官说的是落日山脉里的野兽。咱们克斯特庄园去王都,一路都是公国大道。而且,咱们卡曼公国一向是治安良好,这个人又有冒险者公会的身份标识,应该没什么事的。冒险者公会的成员,一般都是信誉良好的良家子弟和退伍军人,很受信赖。老爷也大了,他回王都有自己的事,我们也不好阻拦。”
“也不知道少爷什么时候回来,说好明天带我去钓鱼的呢”莲娜心想。算了,睡了睡了,太晚了。
注1:这片大陆的天空上,有两个巨大的星球,一红一蓝,红蓝两日前一后日升空白天开始,又一前一后落下黑夜降临,双日临空的景象极为壮观。
注2:前任克斯特领主刚刚去世,克斯特成了新任领主,所以在侍女眼中。他是克斯特少爷,而在管家口中,他是克斯特老爷。
冒险者公会的猎人名叫克莱,是一名资深猎人。几个红日前,克莱接到了冒险者公会的任务,去调查落日山脉最近野兽们的异动。克斯特骑着自己那匹红马,跟克莱并辔而行一时也是压抑不住好奇,不由问道:
“克莱大叔,前几日就听到路上的冒险者说落日山脉野兽骚动,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克莱看了一眼克斯特,犹豫了一下。这名贵公子是刚才那个庄园的主人,看上去年纪轻轻,马也骑的不错。这样的贵族少爷一般会到王都当个官员或者当个军官,再不济也是在自己的庄园里当一辈子老爷。看上去似乎和落日山脉,野兽骚动什么搭不上关系。
犹豫了一下的克莱,还是摇了摇头,“克斯特老爷,无非就是野兽受了什么刺激,忽然开始主动攻击人类罢了。虽说这种事情比较少见,但是也不是绝无仅有的。感谢克斯特老爷借我快马,不过这些事,领主大人倒不必担心。”
“是吗,那最好不过。”克斯特对克莱的回答并不感冒,克莱这个据说是资深猎人的冒险者,那张忠厚的脸庞还真是藏不住事情啊。
不过克斯特也没有继续追问下去。萍水相逢的路人而已,借了马匹用完自然会归还,然后就没有交集了。自己也不过是为了找个借口溜回王都而已,既然人家不愿意说,可能真的是涉及到冒险者公会的隐情而已。于是两人一夜无话,到了蓝日逐渐升空的时候,找了个背风的山凹,搭起帐篷稍事休息。
从落日山脉脚下的克斯特庄园,到卡曼公国的王都,快马大概需要跑上三天。所以当红日第三次与蓝日当空的时候,克斯特已经隐隐约约嗅到了空气中的龙舌兰酒的味道。“哈,王都的气息”。克斯特心中欣喜道。
卡曼公国是九国商盟中的最不起眼的一个小国。而九国商盟是大陆的三大势力之一。东南的圣何塞帝国,北方的德西克帝国,以及占据西南西北地区的九国商盟以莫罗河,大峡谷为界,三分大陆。
与崇尚军事统治的两大帝国不同,九国联盟更像一个松散的联盟,由九个较大的王国公国以及一系列自由贸易城邦共同组成。千百年前第一次大陆战争前后,大峡谷这个天然分界,挡在了野蛮的德西克帝国之前。而水量丰沛的莫罗河,自然而然的孕育出了商业的萌芽。于是,西边的一些贸易城邦以及在第一次大陆战争幸存下的一些小国家,联合组成了联盟,向大陆宣告在未来保持中立态度,以商业为主的国家主体。
又经过了几十年上百年的演变,逐渐稳定下九个较大国家和数个独立城邦的格局。于是大陆人称之为九国联盟。
这九个国家,各有各自独特的出产,而卡曼公国,就以味道独特的龙舌兰酒,闻名于世。
卡曼公国,是一个典型的大陆西方国家,夹在落日山脉与莫罗河之间,这一片平坦的土地,养育了这个小小的公国。这个国家最出名的贸易就是酒类贸易,这个小国酿出的酒供应了整个大陆,无论是德克西人喜欢的烈酒还是圣何塞人喜欢的清酒,不同风格烈度的酒畅销各国。龙舌兰酒,以特殊的口感和温润的烈度,深受各国贵族欢迎。以至于还没见到王都影子的时候,空气中已然弥漫一股酒香。
“快到了!”克斯特大吼一声,踢了踢马刺,兴奋劲不言而喻。离开了几个月的王都应该没什么变化吧。
翻过最后一片小丘陵,两人眼前豁然开朗。一座城市在平原展开,远处是从落日山奔流而下的莫罗河。莫罗河从落日山发育,在卡曼王都附近的平原流淌。
王都就坐落在河的南岸。王都北面,是一座巨大的码头,布满了双桅帆船。这种快速轻舟,是大陆商人最喜欢的交通工具。满载酒品的帆船,顺莫罗河东去,只要七天就能进入南北两大国的门户,中途还会经过九国联盟的各城邦。
王都的西面,是卡曼公国的城堡,公爵一家就住在这里统治这个国家。其他各级官员的公署环绕城堡周边。克斯特和克莱是从王都的南面进入城市。这是一个没有城墙的城市,巨大的市场沿着北岸码头依次向南展开。王都东面是一般的住宅区和学院区。
“克斯特老爷,我现在立刻去冒险者公会复命。冒险者公会就在北面不远处,谢你借马,日后所有需要,可以来冒险者公会找我”。一进城市范围,克莱匆匆要赶回公会,趁此将马交给克斯特。
克斯特也不推辞,接过缰绳。“不用管我,我在公国学院念书,这里我熟,你自行离去吧,再会了。”听他这么说,克莱转身就走。这三天奔波,可是累惨了。看上去是真的匆忙,估计落日山里也不是特别好的消息。估计冒险者公会和公国治安官们是有的忙了。
送走了克莱,克斯特打量起周遭。虽说离开了小半年,可是刚刚过了收获的季节,王都倒是越发的热闹。各地的来往商贩做着越冬的准备。整个王都市场热闹异常。克斯特牵着两匹马,走入了一家旅店,将马匹交给旅馆的小马夫,然后吃了一顿美餐。“真是饿死少爷我了”。
饱餐一顿以后,克斯特转了转眼珠,嘿嘿一笑。
说是来王都的公国学院拿书本,其实克斯特当然知道这是托词。在庄园待了这段时间可是憋坏了。这好容易回来一趟王都,那可是马放南山了。
克斯特出了旅店大门,往市场走去。这里人声鼎沸,各色商人吆五喝六。克斯特也不理他们,七转八拐,走入了一处小巷子。又往里走了一会,来到一个黑暗的门洞,一头扎了进去。
别看门外冷清,这门洞里头可是别有洞天。又走了百十来步,瞬间,一股嘈杂的叫喊声传入而中。克斯特急走两步,推门而入。
“哟,克斯特少爷,这可是多久没来了。”克斯特的眼睛还没有适应黑暗到亮光的变化,耳边倒是传来了熟悉的声音。一股洪亮的声音随之而来一个胖胖的身躯。
克斯特这几年在王都无人管束,常年与朋友混迹于赌场酒吧。因此这刚走进这熟悉的地方,赌场的人就把他给认出来了。
胖子叫巴依,是赌场的“管家”。这可是个八面玲珑的人物。虽说身子是胖了点,不过心思可是真活络。这赌场,稍微来过两次的人,他都耳熟能详。每个人的消费能力,那更是铭记于心。像克斯特这样常来玩,又喜欢花金币的主,可是巴依重点招待的对象。果然今天巴依在吧台四处张望的时候,一身尘土的克斯特就被他发现了。
“我说巴依啊,有日子没来了,这么想我啊”。克斯特躲过了巴依伸过来的肥爪子,往旁边靠了靠。如果没看错的话,巴依那一手应该是鸡腿油。克斯特虽说赶了三天路,脏是脏了点,被巴依的油手占便宜,他也是不愿意的。
“诺,克斯特少爷,送您一枚筹码,玩的愉快啊。都多久没来了,家里的事都处理完了?”
“哪能呢,这不过抽空溜出来玩玩。”克斯特边走边说,“行了,你去忙吧,我自己玩会。”
克斯特没有理巴依,朝人群挤了进去,一头扎进了轮盘前。吆五喝六起来。果然还是这样的日子最适合克斯特。
于是红日当空,蓝日西落。这一波赌客你来我往,热闹非凡。巴依守在吧台,看着克斯特唾沫四溢的下着注,不由笑了,“真是个奇怪的贵族少爷,不好好读书,尽来咱们这穷人地方赌博。贵族传统都丢了喂狗啦。”
克斯特不知道巴依正在腹诽自己,依然沉浸在自己的快乐中。果然还是这样的生活有意思啊。心想着今天赢它几轮,回去给莲娜带两个德西克产的银镯子,再给德鲁大叔买个圣何塞烟斗,估计他们就不计较自己溜出来野的事情了。
与此同时,王都南城冒险者公会,一个黑暗的房间里,几名穿着黑衣的老者围坐在一起,盯着桌上的一张奇怪的兽皮发愣,这是一张红色的火狼皮。火狼是比较普通的野兽,因为奔跑起来迅疾如火,所以叫火狼。然而这张火狼皮上,隐约有黑色的流光闪过。每当流光闪过一轮,几位黑衣人眉头都会紧皱几分。
“克莱,这张皮,是你亲手从火狼身上割下来的吗?”一位黑衣人终于忍不住沉默,发话问道。此时,冒险者公会资深猎人克莱,正站在旁边。“是的,首席大人”,克莱答道,“我接受了任务以后就直奔落日山脉,山间野兽躁动,我一路追踪,在某一处山谷发现了几匹死去的火狼。很奇怪,尸体上都有这种流光溢出。我觉得事情不太对,所以割下了狼皮,然后立刻赶回王都。”
黑衣人又沉默了一阵,另一人忽然问道,“除了黑色的流光,你有没有闻到什么气味当时?”
克莱想了想,“似乎没有。不过当时山谷里风比较大,这个确实不太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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